日期:2024-02-28 14:41:00 来源:司法局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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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金塔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委依法治市办的精心指导下,对标对表《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系统谋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扎实推进法治金塔、法治社会、法治政府一体建设,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水平稳步提升,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不断健全。聚焦法治金塔建设,坚持把党的领导摆在首要位置,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重点工作落实。一是坚持高位推动,全力夯实法治基石。把坚持党的领导具体体现在公正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上,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融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与全县重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先后26次学习法律法规,专题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安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工作,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始终保持正确方向。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带头学法,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及时组织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会议,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大格局。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压紧工作责任。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县“十四五”规划和年度重点工作,制定印发《2023年金塔县依法治县工作要点》《2023年金塔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金塔县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攻坚实施方案》等8个指导性文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组织机构和人员组成,进一步细化靠实推进法治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提高行政执法质量等工作任务目标、责任分工和落实措施,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坚强组织保障。三是强化督察指导,推动工作落实落地。从严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完善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推行领导干部述法等制度机制16项,将法治督察纳入县委巡察范围,并逐步提高赋分权重,优化考核结构,常态化开展巡察联动工作。今年以来,金塔县围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高质量发展、“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贯彻落实情况,先后开展法治督察3次,定期督促检查落实法治建设情况,督促各部门形成合力,下发督察反馈意见书169份,提出意见建议246条。广泛征集确定办结县级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10件,有效提升群众对法治建设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氛围日益浓厚。以“法治金塔”“平安金塔”创建为抓手,以“主动创稳”活动开展为契机,创新“法律八进”举措,深入开展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宣传普及,有序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注重学习引领,法治意识明显增强。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作为必学内容,纳入法治考核、法治督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法等重点工作环节,通过集中学习培训、专题辅导讲授、开展研讨交流等形式,组织各级党员干部学原文、悟原理,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二是聚焦普法重点,深入开展“法律八进”活动。各乡镇部门单位采取知识竞赛、法律考试、专题讲座、宪法宣誓等形式和手段,广泛开展“法律八进”活动200余场次。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青少年学法系列化、司法执法人员学法案例化、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专业化,把全民普法工作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采取以会代训、法治讲座、送法下乡、设置咨询台等形式,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宪法、民法典及党内法规,举办知识竞赛、专题讲座、网上答题等活动125场次,现场解答群众咨询0.36万人次,受教育群众达5万余人。组织24名法治副校长、109名法治辅导员,为全县中小学上法治课130余场次,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三是紧盯时间节点,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按照“月月有主题”的总要求,利用“3.15”、综治宣传月、科技活动宣传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冬季集中教育、“12.4”宪法宣传日等时间节点,通过设置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展出图板、开展法治讲座等形式,组织全县各部门单位深入乡镇、村组(社区)、学校、企业,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不断提升全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同时,综合运用“两微一端”、政务新媒体和政府网站开展法治宣传工作,建立网络大普法长效工作机制,构建“电视说法、新媒体释法、网上学法、短信送法”等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普法网络,增强法治宣传的主动性、互动性和生动性。全年开展宣传72场次,出动宣传车18辆,转发微信微博3万余条,拍摄专题宣传片3部,撰写信息稿件0.28万余篇,共同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营造浓厚氛围。
(三)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基础不断夯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加强党对基层法治建设的领导,建立和完善基层法治建设制度体系,理顺各项法治工作机制,不断加快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一是纵深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把实施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作为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纳入法治金塔建设目标绩效考核重点内容,采取“线上”集中授课和“线下”定向指导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培训,在现有村(社区)“两委”干部、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顾问)等人员中,选树培育“法律明白人”758人。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在宣传政策法规、引导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理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循法而行、依法而治。二是全力打造特色普法宣传阵地。坚持“一地一品牌”“一地一特色”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思路,突出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宣传主旨,积极将法治宣传融入地方特色、融入居民生活,大力推进集以案释法、法律名言警句、法治文化名人、法律典故等多种形式为一体,多层面涵盖婚姻家庭、社会治安、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普法宣传等内容的阵地建设,潜移默化传递法治理念、宣传法律法规、接受普法教育,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文化需求。2023年新建西南街社区百年佳苑法治宣传示范小区1个,累计创建省市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5个。三是积极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服务保障作用,把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与促进经济发展相结合,以创建促经济发展,以发展巩固创建成果,2023年完成60个国家和省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工作。全县86个行政村和4个社区中,已命名的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3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6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41个,为社会治理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四是主动探索特色法治乡村建设。以法治赋能基层依法治理,深化法治乡村建设,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充分发挥村(社区)党组织在基层议事协商的领导核心作用,围绕乡村振兴重点任务和基层治理总体目标,大力推进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进程,采取“法治+村民自治”“法治+平安建设”“法治+德孝文化”等法治+各村特色的形式,打造了“吃平伙+和事佬”“三治融合”“村事民议”等特色法治乡村4个,引领带动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四)法治政府建设职能全面依法履行。统筹推进法治金塔、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一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构筑营商环境法治新高地。全面深化“证照分离”改革,着力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放宽市场准入,切实解决了准入不准营的问题。大力推进“秒批秒办”智慧审批、“食品小经营店告知承诺制”“困难市场主体歇业备案”“个体工商户直接变更经营者”“食品经营证照联办”“集群注册”等一系列改革举措,有效激发了市场活力。2023年全县市场主体总量增加1811户,增长率18.62%。按照政务服务事项“四级46同”标准,以“三减一优”为要求,梳理全县各类政务服务事项1501项,通过“线上线下”互补方式开展“跨域通办”服务,发布“一件事一次办”主题98个,办结2910件,办理时限压减45.6%,办事材料压减14.2%,公共服务事项当日办结率达到100%,大幅节约了企业群众办事成本,持续推动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二是大力推行政务数字化,打造数字政府服务新平台。推动政务服务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加快线上线下融合服务,大力推行政务服务网、甘快办等网办服务方式。全县政务事项网上可办率100%,线上办件占比由8.82%提高到61.40%,自助终端办件量1.89万件,营业执照全程电子化办结率达到97%以上,实现政务服务事项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形成智能化、自助化和人性化的“智慧政务”新模式,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多样便捷的办事渠道。三是全面推进“互联网+监管”,提升监管工作服务新质效。强化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持续降低准入门槛,注重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动实现监管效能最大化、监管成本最优化、市场干扰最小化,营造公平、法治、便利的营商环境。全县38个部门和单位录入执法人员405人,认领监管事项441项,录入检查清单409个,行政检查信息120条。各成员单位在双随机监管平台发布联合计划77条、任务195条,开展联合抽查检查181批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386人次,检查市场主体897户次,涉及宾馆旅店、劳动用工、农业农资、汽车市场、检验检测机构等行业领域。发布部门内计划204条,开展抽查检查218批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478人次,检查市场主体1496户次,检查结果全部面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四是完善规范性文件审查机制,助力法治建设迈出新步伐。对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规范性文件全部进行合法性审查,将县政府关于土地房屋征收、禁止非法开荒、乱砍乱伐、乱采乱挖、加强殡葬管理以及禁止私搭乱建违法建设等重大行政措施纳入法治审核范围。审查规范性文件9件,审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33件,审查重大行政措施16件。全县37个行政执法单位、86个行政村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参谋服务作用,注重采纳法律顾问意见建议,最大程度降低决策风险,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提升行政决策质量。五是加强综合执法改革,推进依法行政取得新成效。深化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农业农村、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6个部门行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和9个乡镇综合执法队全部组建到位,正常运转,下放乡镇经济社会管理职权170项。按照申领“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的要求,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按时完成资格清理、集中培训、信息审核、上机考试等各项工作任务,录入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证36个,行政执法资格证746个,如期完成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六是扎实推进专项整治,服务保障能力实现新突破。组织开展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在政府门户网站、金塔司法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及时发布专项整治公告、问题线索征集二维码26条,推送专项整治相关工作信息30余条,悬挂横幅标语18条,张贴公告和线索征集二维码220张,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公布受理电话、邮箱,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监督。共受理群众反映问题线索9条,制定整改措施18条,并对投诉问题及时跟进,全部办结并做好了回访工作。公安、交通运输部门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全县共自查自纠问题35条,制定整改措施35条,自查问题全部整改完毕。七是稳步推进“无证明城市”建设,利民便民措施再上新台阶。按照“谁办理、谁清理、谁主管、谁清理”和简化优化、便民利民的原则,对现行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组织全县36个部门、9个乡镇、1个社区管委会梳理“无证明城市”建设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1496项,逐项进行分析研判,科学确定“无证明”实现方式。严格执行《酒泉市“无证明城市”建设第一批事项清单》,对县级部门实施的323个证明事项涉及的1160个证明材料中,直接取消114个、实现部门协同454个、数据共享198个、采用告知承诺191个,申请人自备的345个,各类证明材料“免提交”办理率超过70%。全县部门协同核验系统顺利启动,推动“无证明城市”建设工作在金塔落地见效。
(五)法治政府建设权力运行规范透明。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制度,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能,加大政策信息发布和解读回应力度。一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全面提升政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依托金塔县人民政府网站等平台,及时更新发布机关简介、部门信息、现行文件、行政许可结果、主要经济指标等信息。全年主动公开各类信息0.73万条,政策文件解读21条,公示公告21条,规范性文件3件,依申请公开事项3件,主动回应群众关切,及时答复“县长信箱”来信14件,办结率达100%。二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着力构建“三项制度”规范运行长效机制,对全县各执法单位主体信息、执法权限、执法人员信息全面公示,依托“信用中国(甘肃)”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录入行政许可案件13885件、行政处罚案件1684件。全县37个执法单位建立并全部推行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共配备行政执法记录设备302台,记录行政执法案件500余件,审核重大执法决定案件104件。开展行政执法监督2轮次,下发行政执法监督建议16份、监督函2份,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监督质效。三是提升行政复议监督救济功能。严格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建立“1+1+N”的行政复议便民服务联系点13个,接待行政复议申请人员52人次,受理前成功调解行政争议3件,立案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4件,办结19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和行政复议机构在共同化解行政争议、促进依法行政方面的职能作用,联合检察院印发《关于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召开联席会议1次,召开行政复议案件讨论会2次。积极履行出庭应诉职责,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了100%。
(六)法治政府建设创稳根基持续巩固。着力推进法治社会建设进程,狠抓平安金塔创建工作,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法治金塔、平安金塔、和谐金塔建设成效显著。一是标准指引,规范建设综治中心。按照《全省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标准指引(试行)》及“六有八化”建设标准,结合工作实际有效整合矛盾纠纷调解、信访接待、诉调对接、法律服务和综合治理等资源,设立了便民服务大厅、网格化服务管理室、分析研判室、矛盾纠纷调解室、法律服务室、心理咨询室、指挥调度室等功能室,建成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综治中心101个。创新开展“门房革命”“红色物业”,打造“网格党群之家”“红管家议事厅”等阵地,培育“580先锋在线”“七色志愿服务队”等组织,拉长服务半径,延伸服务触角,传递党的声音,收集社情民意,解决实际问题,化解矛盾纠纷,有效破解社会治理难题,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今年以来,全县各级综治中心共接待群众13818人次,办理民生类事项13562件,提供心理咨询134人次,提供法律援助205人次,对2798名重点人员实施管控,借助雪亮工程办理案件45起。二是整合资源,融合联通红色网格。制定印发《金塔县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从网格划分、网格员配备、网格员培训、经费保障等方面作了具体安排和明确要求。城市社区划分网格64个,配备网格员64名;农村划分网格106个,配备网格员106个;划分6个专属网格,配备网格员6名,全县共配备网格辅助工作人员805人,实现网格管理规范化、全覆盖,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红色网格”体系。有效统筹社会治理资源力量,打造成为集涉法涉诉、信访接待、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法律服务、网格化服务、心理咨询、社会组织工作、监控研判、警务安保以及平安志愿者管理等功能的公共服务平台和窗口,为群众提供一站式、精细化、动态化服务管理,实现了矛盾纠纷的科学分流和快速调处。三是定纷止争,全力推动主动创稳。按照《全省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标准指引(试行)》要求,全县10个乡镇(街道)均成立了矛盾纠纷综合调处服务中心,成立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130个,其中:乡(镇)调委会10个、村级调委会86个、社区调委会4个、行业性调委会22个、企事业单位调委会5个、个人调解室3个,共有人民调解员1150名。县司法局依托10个乡镇(街道)基层司法所,成立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安排法律专业人员在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坐班,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网络法律服务。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开展“一乡一品”特色亮点创建,成立了“老王调解工作室”“董光辉工作室”“老姜矛盾诊所”等个人调解工作室,为基层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增添了新动力。在矛盾纠纷预警研判方面,严格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日报告、周分析、月研判制度,确保各类隐患早发现、早处置、早办理。今年以来,及时有效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249件,调处成功率达98%以上,切实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推荐上报省级“枫桥式人民调解员”1名,培树国家级模范人民调解员1名和国家级先进基层调解组织1个。四是紧盯重点,创优做好监管服务。坚持“法治化矫正、精细化管理、信息化监控、特色化帮教、亲情化服务”的工作理念,投资150万元,按照“三区十八室”规范化标准,建成“智慧社区矫正中心”,迎接了全省观摩现场会在金塔交流学习。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学习教育、社会服务、心理矫治等工作措施,加强对全县重点人员的监管工作,开展调查评估11人次,新接收社区矫正对象93人,解除社区矫正99人,社区矫正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应用水平不断提升。五是优化服务,精准提供公共法律服务。深入推进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优化服务举措,提升服务质效,积极为群众提供精准实用的法律咨询服务。全年安排律师在服务大厅值守值班218天,接访法律咨询群众1700人次,免费代写法律文书243份。持续开展法援惠民生专项援助活动,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222件。同时,以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园区企业高质量发展,完成民营企业“法治体检”16家,帮助查找企业经营风险点25个,反馈防范意见建议42条。
二、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年来,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新时期新形势下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存在的不足方面:一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领导干部对法律法规的学习还不够重视,依法履职的理论素养还不够深厚,工作细节中的法治要求还不够明晰。二是法治人员专业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基层执法单位存在人员流动性大、专业性不强的问题,尤其是乡镇综合执法体制改革以后,法制审核人员力量和专业素质难以符合法制审核工作要求。三是行政决策程序落实不够严密。个别单位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编制不够严谨,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不够规范。
三、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年,金塔县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法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理念,以法治方式促进经济发展、以法治手段捍卫民生福祉、以法治思维防范化解风险,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是强化党的领导,持续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切实扛起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压紧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转化为任务清单和落实行动。结合贯彻落实“一规划两方案”,健全完善依法治县工作的组织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二是聚焦中心大局,全面落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坚持把开展法治督察作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压紧压实职责,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监督和管理,从制度上保证法治建设工作的深入有序开展。加强对乡镇、部门法治建设工作落实情况的日常督察和年终考评,确保重点任务落细落实。围绕法治政府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多措并举提升合法性审查工作质效,提高政府法律顾问的参与度。
三是强化依法行政,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效。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积极组织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加大信息化平台在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管理、行政执法、政务服务等方面的应用力度,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数字化水平。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城市管理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四是持续精准普法,深入推进“八五”普法工作。从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持续深入推进“八五”普法规划落实,扎实开展“法律八进”活动,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持续提升群众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努力形成各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大格局。以法治示范创建为抓手,推动各类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灵活运用“两微一端”新媒体普法载体,扩大普法工作的覆盖面,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五是加强基层治理,有效提高社会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强化法律援助便民联系点和工作站作用发挥,加强民生领域法律服务,完善城市治理体系和基层治理体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积极推进法治社区和法治乡村建设,着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以社会治理高效能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