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06-13 08:53:01 来源: 作者:
点击量:
根据《酒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酒泉市2024年度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方案>的通知》(酒环发〔2024〕110号)文件要求,我县高度重视,督促各乡镇(社区)、工业集中区管委会、核产业园管委会、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住建局等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对县域内黑臭水体进行了全面细致排查。经排查,我县辖区内没有发现黑臭水体,特此公示,接受公众和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时间为2024年6月13日至2024年6月19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广大群众可通过举报电话反映县域内黑臭水体存在情况。
举报电话:酒泉市生态环境局金塔分局 4420571
金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