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6-05-19 15:36:52 来源:编办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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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委编办《关于进一步完善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内容的通知》(甘编办函字〔2026〕43号)精神,全省梳理出需新列入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的4项事项,其中基本履职事项清单2项,配合履职事项清单2项。结合我县实际,经县委编委会会议研究、县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26年5月20日起实施。
中共金塔县委 金塔县人民政府
202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