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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塔县科学技术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3-01-09 15:39来源: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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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金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编发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我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总结,特编此报告。报告由总体描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金塔县科技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历次全会精神和二十大精神,以及全国、省、市科技工作会议精神,立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工作实际,认真落实县政府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不断增强科技工作透明度,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20221月1日至202212月30日,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网站公布74条,其中工作动态52条,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类1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政务公开11条,新产业新动能9条。在微信公众平台公开数691条,其中工作动态24条,科学普及类273条,其他394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

为确保政务公开扎实开展,局机关领导班子高度重视。从组织机构人员落实、公开程序等方面建立了完善的工作体系。一是及时调整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全面组织实施;成员由机关各股室负责人组成,负责有关政务公开的具体工作;由副局长王月华同志负责此项工作,明确1名同志兼职负责定期公开政务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局机关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督促指导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政务公开建设工作。同时,研究落实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标准化实施方案,将政务公开工作任务纳入全年工作要点统筹安排部署。                       

(二)坚持规范管理,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

2022年,我局不断加强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了政务公开网的作用与效果,不断扩大了政务公开范围与影响。一是按照要求,主动公开。积极及时更新县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按照新版基本目录规范完善“机构概况、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行政审批”等方面信息,按时发布了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主动做到公开内容及时、栏目归类准确、公开形式规范。二是坚持原则,规范程序。严格按照网络安全管理办法,实施网络安全管理,严格按信息发布制度,进行信息发布,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凡是法律、法规、规章要求,政府及政府机关作出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决定,只要不属于不予公开的事项,都对外予以公开,确保网络信息安全。三是严格审核,保证质量。为了确保信息公开达到及时、准确、完整的要求,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在信息收集、整理、发布等过程中必须由分管领导审核把关才能上传公开,并明确1工作人员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员确保我局今年信息公开中无“两无”现象存在,即无涉密行为发生和无信息、政策文件发布空白页。

(三)不断创新公开载体,促进政务公开工作多样化

2022年,随着金塔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持续推进,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不断提高,工作的主动性进一步增强。在充分利用传统公开渠道的同时,进一步加强重要新媒体制度建设,通过金塔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发布专栏、“金塔科技在线”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渠道,公开部门工作动态等情况,以多种形式确保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县各项工作要求,认真细致的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步入了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运行轨道。但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涉及点多面广,信息量大,政策性、时效性和敏感性很强,我局还存在政务公开制度不够完善,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公开内容不够全面等问题。今后,我们将严格按照《条例》和市县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查漏补缺,认真总结,积极改进,狠抓落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抓得更实更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