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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塔县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5-01-10 19:52来源:财政局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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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4年全年通过金塔县政府集群网站“财政专栏”首页、工作动态、通知公告、国内财政、政策法规、公共服务、“党史学习教育专栏”和政务公开专栏等栏目共更新发布各类政务公开信息505条,利用金塔财政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35条。实现了利用多渠道网络信息平台发布、更新和评论等方式方法向社会各界宣传金塔财政的目的。

在对局属二级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方面,按照要求认真执行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信息公开审核制度进行发布。2024年全年利用“甘肃政府采购网”平台,更新发布各类招标公告、中标公告、成交公告、流标公告、二次招标公告等政府采购信息260余条;完成政府采购预算17838.58万元;执行政府采购资金17511.4万元。节约资金327.18万元,为政府采购信息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透明夯实了基础。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度没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向金塔县财政局提出申请公开未向社会公众公开的事项。

(三)政府信息公开管理

认真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人员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切实强化管理并落实责任,坚持“谁产生、谁发布”“谁主管、谁发布”“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工作,打造阳光财政,坚持不懈地推动财政信息公开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4年通过工作动态、通知公告、国内财政、公共服务、综合信息、政策法规以及党史学习教育七个模块,以及“金塔财政”微信公众号转载中央、省、市、县各级政府重要通知、时政要闻、政策解读等信息,对各项政府公开信息,及时准确的更新,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透明。

(五)监督保障

我局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三审”制度,从政治导向、语言文字、政策法律等各方面把关。

1.初审(一审)。信息稿件编辑人员编好信息后,由各单位信息相关业务股室负责人负责初审,重点负责把好稿件的语言文字关,逐字逐句审读,对字、词、句认真细致把关,防止出现错字、病句等错误,保障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2.复审(二审)。由各单位分管负责人负责,重点负责把好公开信息的政策法律事实关,在全面把控文稿内容的基础上,对字、词、句认真细致把关,对信息稿件的文字规范、政策依据、发布价值以及信息安全性进行审核。

3.终审(三审)。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重点负责把好政治导向关,从全局高度对稿件的政治导向、社会效应、政策法规、信息安全作出最终判断。

终审通过后,由专门的信息发布人员按规定进行信息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财政专栏与微信公众号作为信息公开的两大主要渠道,信息公开质量还不够高,内容覆盖面需进一步扩大,以确保信息的全面性和多样性。

改进措施:实施“主要领导亲自督导,分管领导细化管理,工作人员具体执行”的层级责任机制,充分调动局属单位和各股室的积极性与能动性,以提升信息质量为核心,不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品质。在此基础上,拓宽信息渠道,丰富主动公开的内容范畴,打造阳光财政,坚持不懈地推动财政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