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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塔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5-01-14 17:26来源:金塔县卫生健康局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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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涵盖本机关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本机关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规政策,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拓展公开渠道,深化公开内容,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平台等多种渠道,及时发布政策文件、规划计划、统计数据、民生实事、重点领域信息等各类政府信息161条,涵盖行政决策、执行和结果各个环节,主动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拓展。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申请公开工作未启动相应流程。未来,我们将持续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和流程,做好充分准备,以便在收到申请时能够迅速、规范、高效地开展答复工作,切实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健全信息发布审核机制,明确信息审核责任主体和流程,确保发布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和安全性。同时,对历年政府信息进行全面梳理和分类归档,方便公众查询获取。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优化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布局,提升政务新媒体平台运营管理水平,加强政府公报编辑发行工作,为公众提供便捷高效的信息公开服务体验。

(五)监督保障方面: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定期对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强化问题整改落实,并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对公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进行回应和处理,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改进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8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2.5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部分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存在信息发布滞后现象;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与公众需求的契合度还需增强,一些公众关注度高、实用性强的信息公开不够深入细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有待提高,在依申请公开办理、政策解读等方面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二)改进措施: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和动态更新机制,明确信息发布的时间节点和责任分工,加强对信息发布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公开;加强对公众需求的调研分析,通过多种渠道广泛收集公众意见建议,围绕民生热点、重点领域等方面,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内容,细化公开事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定期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和交流研讨活动,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做法,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整体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