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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3-01-09 17:17来源:住建局办公室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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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县政府对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了对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领导。明确了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严格按照规范编制、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认真贯彻落实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我局政务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公开,提高了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落实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以及国家和省市县有关工作的部署,按照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及实施方案的要求,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加强监督检查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年通过金塔县政府集群网站在工作动态、政务公开、城市园林绿化和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专栏等栏目共更新发布各类政务公开信息180余条(其中,工作动态52条、政务公开36条、城市园林绿化52条、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专栏45条),利用金塔住建微信公众号全年发表信息466条,及时宣传住建信息,公开住建工作动态,增强了工作透明度。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管理

我局指定专人负责信息的发布工作,明确职责、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以正常运行。进一步明确了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不断提升业务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从组织管理、工作程序、具体要求等方面都作了明确规定,使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进入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的轨道。所有政府信息公开全部为主动公开,未收到社会各界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来信、来电、来访和投诉,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取任何费用,未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按有关规定认真组织落实,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质量有待提升,部分信息不够规范,在排版、用语等方面存在瑕疵和不足;二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不够丰富,公开信息的正规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涉及政策法规解读的信息公开有待进一步加强。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在下步工作中强化工作措施,着力从以下方面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严格责任,提高发布质量。明确专人负责,要求工作人员通过学习借鉴先进单位的发布,努力提高自身业务能力,加强对重点领域信息的公开发布,有针对的细化各项公开信息发布确保住建局信息公开工作正常开展。二是组织培训,提升业务水平。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干部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和全体干部职工业务水平,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管理,提升信息发布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