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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10 17:26来源:住建局办公室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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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59条,其中试点领域栏目48条,工作动态48条,城市绿化建设47行政审批及水质检测报告等政务信息14条,局领导班子人事变动2条。

(二)依申请公开。 依托政府依申请公开综合系统,局办公室认真落实交办、督办事项,确保依申请公开件处置及时、准确、无误。今年以来,我局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内容

(三)政府信息公开管理。 2023年,我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实际工作,细化责任分工,深化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和管理工作,认真落实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加强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把关,贯彻信息公开发布“三审制”等工作机制。及时准确回应社会关切,确保各项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推进行政权力运行公开,及时发布权责清单等调整信息,编制各项权力流程图。

(五)监督保障情况。不断强化政务公开队伍建设,健全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确立政务公开工作AB岗,对各级测评反馈清单逐项整改,并在网站发布整改落实情况。严格落实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全年未发生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的行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按有关规定认真组织落实,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还不够及时,还需加强时效性。二是业务能力有待提高,还需要不断实践和总结。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在下步工作中强化工作措施,着力从以下方面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细化任务分工,做到目标明确,责任清晰,形成工作合力。二是狠抓队伍建设。加强政务公开人员队伍业务培训,重点学习国家、省及市、县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通过开展培训、交流等形式,不断提高人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三是丰富解读形式。聚焦住房建设和民生关切,进一步丰富解读形式,采取图表解读、动漫解读、专家解读、媒体解读等百姓喜闻乐见的方式理解政策,增强政策传播力、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