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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塔县民政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3-01-09 15:19来源:金塔县民政局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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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在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结合民政工作实际,以服务民生、保障民生为重点,加大社会救助、社会事务和养老服务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提升了社会救助政策知晓率,保障了困难群众享受社会救助政策的权益,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进一步提高政府的公信力,更好地发挥信息公开对建设人民满意的现代化服务型民政的促进作用。

一是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工作。坚持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民生信息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将民政工作的最新进展情况通过政务公开平台,及时告知公众,增强民政工作的透明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2年我局主要通过政府网站专栏和微信公众号“金塔民政”公开各类信息。截至20221231日,编辑微信公众号962条,金塔县人民政府网站民政专栏发布信息168条(其中:工作动态85条、政务公开23条、试点领域公开60条)。

二是做好政府信息管理工作。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前三审三校制度、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政府信息发布规范和责任追究等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的落实,促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常态化开展。进一步拓展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努力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继续抓好政策范性文件公开,不断加强政策解读工作。

三是严格落实监督保障工作。从严抓好政务公开网络平台日常监管,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重要内容之一。落实1名政治素质好、文化水平高、保密意识强、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负责公众号和网站信息的审核发布并负责网站发布信息日常巡检,及时查错纠错,整体提升政府网站运行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在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感到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和困难: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网上办公功能不完善,缺乏网上咨询交流活动

下一步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继续做好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在做好局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做好老百姓关注或与老百姓密切相关的工作信息的公开,保障公众对民政工作的知情权。二是规范信息公开流程。进一步扩大行政审批事项的网上公开范围,大力推进网上办事,规范审批过程,公开有关信息,提高申请处理效率,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三是建设长效工作机制。继续做好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宣传,增强局机关全体职工的信息公开意识,同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使政务公开与业务工作同步推进,同步落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 办法〉的通知》 (国办函〔2020109 )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