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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塔县水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金塔县水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10 13:23:00 来源:金塔县水务局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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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金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对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全面梳理,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部署要求和各项工作要点,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常态化、标准化工作来抓 ,不断完善制度体系、细化工作任务、优化公开平台建设、丰富公开内容和形式,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在依法行政、政务民生等方面起到了积极有力的推动作用。

(一)主动公开

坚持做好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围绕涉水法规政策、河湖长制落实情况、水利工程建设等多个题材进行宣传报道,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政策宣讲等多渠道、多形式加强信息公开。2023年,我局在金塔县政府网站公开政务信息127条,其中工作动态90条、河长制信息9条、政务公开28条;同时我局还积极参与“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宪法宣传日”“民法典宣传日”等主题宣传活动,深入开展“水法六进”,通过彩页、宣传册、设置宣讲台等积极开展政策宣讲,切实提高群众对涉水法律法规的知晓率、认可度。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我局全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件,全年信息公开无行政复议情形,无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管理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三审三校”制度,各单位、各股室拟稿人拟稿完成后由各单位主要领导或股室负责人初审,再由局机关分管领导终审,签字完成后交管理员审核上传,确保稿件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为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和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奠定了良好基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人事调动,及时调整充实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细化责任分工,完善制度体系,明确专人负责,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期有效地开展提供组织保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传播时效快、受众面广、互动性强的优势,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开展水利宣传。目前,金塔县水务局共有政务新媒体2个,分别是金塔县水务局微信公众号(金塔水务)、金塔县水务局视频号(金塔水务),正在积极创建“金塔水务”抖音号。2023年,“金塔水务”微信公众号共计编发各类宣传报道信息627条,粉丝数766人,平均每日推送1.7条水务信息,积极宣传管水治水情况,及时跟进国家水利相关政策,与受众保持良好的互动沟通。

(五)监督保障

一是严格执行政务公开信息审批程序,明确保密审查责任和程序,加强对主动公开信息的保密性审核;二是健全完善了信息公开的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明确责任并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序高效开展;三是开展政务公开培训,着力提高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和队伍素质,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798.9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从总体上看,我局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行了一些积极的探索,各阶段工作抓得紧,要求严,取得了一定的实效,但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一是部分内容更新不够及时,信息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务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拓展;三是部分信息内容过于专业,政策解读的针对性、实用性有待进一步提升。

下一步,县水务局将持续在主动公开力度、政策解读形式、依申请公开质量、政务服务优化等方面提质增效,更好发挥政务公开在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等方面的促进作用。一是积极围绕水务工作重点和社会热点问题,主动发布相关领域内容,如水资源宣传、水环境整治、饮水安全监测、重点项目建设批复等相关信息,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准确和全面,引导公众理解、支持水务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让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政务公开在推进各项工作中所发挥的积极作用,增强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三是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力求做到字体大小合适,页面整洁规范,观感清爽大气,让信息一目了然,方便广大群众查阅获取相关信息。四是严格落实好政策解读“三同步”要求,丰富政策解读形式,综合运用政策问答、图解、视频、动漫等形式对重大政策文件开展全面解读,形成多渠道、全方位、立体式矩阵宣传效果,不断提高企业和公众对政策的“获得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