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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塔县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10 17:38来源: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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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金塔县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县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回应,不断增强公开实效,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对统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现将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金塔县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严格按照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规定,深入推进统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积极履行公开职责,拓展公开领域,回应社会关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细化责任分工,建立各股室与各专业人员密切配合的工作联席制度,由局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和统计信息、统计公报、统计分析、统计数据的发布工作,确保应公开的信息及时有效。全年共计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共98条,其中工作动态58条、政务公开16条、统计信息23条、机关简介1条。

)依申请公开。2023年,我局没有收到书面或其他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前“三审三校”制度、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政府信息发布规范和责任追究等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的落实,促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常态化开展。进一步拓展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努力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继续抓好政策范性文件公开,不断加强政策解读工作。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栏这一公开形式的基础上,认真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公开呈现灵活多样。2023年金塔县统计局主要通过政府网站专栏和金塔统计内网公开各类信息。同时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从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期限、保障措施等方面,对统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具体规定。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公开信息、政府网站部门动态、公开事项、政府公开栏目,除依法不予公开的信息外,其他与统计服务相关的信息均主动进行了公开。

)监督保障。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对主动公开的统计分析、统计月报等,经分管领导严格审核把关后,及时、准确、规范公开,切实提升公开质量。每月至少公开一次政府门户网站规定内容,每周维护更新1次统计微信公众号信息,畅通社会群众了解统计部门工作信息渠道,自觉接受群众和舆论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县统计局在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与县委、县政府有关要求和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需求,还存在一定短板和不足: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还需进一步拓宽。

针对存在的问题,县统计局将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靠实工作责任,持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一是加强干部职工学习教育,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积极扩大公开信息范围,不断提升政务信息公开时效性,提高信息质量。二是广泛开展政务服务平台等公开信息平台宣传推广工作,提高群众使用率,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作用和意义得到充分发挥。三是持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畅通群众监督渠道,依法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提升统计服务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