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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塔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10 10:35来源: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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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金塔工业集中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精神,不断创新政务公开形式,突出政务公开重点,提高政务公开水平,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集中区重要的工作内容之一。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工业集中区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组织机制,依法及时公开各类政务信息,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有序开展。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金塔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金塔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党政综合部联系(地址:金塔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邮编:735300,电话:4425166)。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结合园区实际,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党政综合部工作人员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形成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协调抓,党政综合部具体承办的工作机制。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多次召开相关会议,研究政务、党务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主动公开园区相关政策、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人事制度等方面的信息,使园区企业群众能够及时了解各项政策、办事流程和园区建设工作动态。截止12月31日,金塔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共主动公示政府信息171条,通过政府网站公示83条,其中工作动态54条,政务公开29条;通过公开公示栏、微信公众平台公示各类信息88条。(图1、图2、图3)


(二)依申请公开。结合园区实际,建立了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明确了政府信息申请受理和处理公开信息申请方面的工作职责,形成协调互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同时,要求各部室在拟文时即确定该文件是主动公开还是依申请公开或是不予公开,单位领导在签发文件时对各部室提出的信息公开属性进行了审批。

(三)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业集中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信息三审制度,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同时积深入园区项目现场,了解项目建设、招商引资等方面的最新进展,形成高质量信息,确保信息发布的时效性;按照相应的规章制度,对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做了进一步的明确,并做好政务公开以及已公开内容的存档备查、备案等工作,确保信息公开的规范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工业集中区信息公开平台的组织领导由我单位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党政综合部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党政综合部负责,安排专人负责平台的维护和日常信息发布,重点通过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政务公开栏等各种渠道公开各类信息,实现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时效性、规范性,形成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

(五)监督保障

制定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与园区各项重点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考核,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重点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思想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二是部分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还不够完善,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三缺乏专业的信息技术人员,对系统操作问题不能妥善处理。

针对以上问题,我单位高度重视,对存在的问题也进行了扎实改进:一是进一步强化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单位重要事项来抓,同步安排部署,同步考核,确保各项责任落到实处;二是结合园区实际,从园区建设、招商引资、营商环境等各项重点工作中深挖园区工作特色、亮点以及好的经验做法,使信息公开内容更加丰富,信息发布更加及时;三是强化信息技术培训,对新系统、新平台开展专项培训,确保系统和平台能够正常运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