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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塔县供销社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10 18:43来源: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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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3年,县供销社主动在政府网站公开发布各类政府信息76条,其中:工作信息69条,政务公开7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未发生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公开管理

严格按照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相关要求,紧紧围绕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和群众关切事项,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提升服务水平,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好地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于供销合作联社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积极推进政务平台软件和硬件建设工作,加强于县政务信息中心的沟通协作,搭建稳定高效的数据服务系统,采用先进的信息安全技术,确保政务信息安全稳定。

(五)监督保障

认真落实信息“三校三审”制度,严格遵循信息依法公开、内容规范、信息准确、发布及时、保密信息不公开的原则。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我社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县各项工作要求,认真细致的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步入了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运行轨道。但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涉及点多面广,信息量大,政策性、时效性和敏感性很强,我社还存在信息量少,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公开内容不够全面等问题。今后,我们将严格按照《条例》和市县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认真总结,查漏补缺,积极改进,狠抓信息撰写及发布工作,严格落实重大事项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把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抓得更实更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