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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塔县司法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5-01-14 16:56来源: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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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甘肃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法(试行)》要求,由金塔县司法局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公开内容主要包括我局职责和机构、业务政策法规、重要工作动态、业务办理流程等,切实做到了应公开的全部公开,公开目录、公开内容真实准确。2024年,县司法局充分利用多种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在金塔县政府网站上更新工作动态62篇,试点领域政务公开内容更新12篇;在甘肃省司法厅信息报送系统发布84篇,采用19篇。

(二)依申请公开:今年无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持续完善信息审核发布机制,灵活运用《金塔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信息发布审批表》,落实各下属单位,各司法所和各股室信息发布责任、严把信息审核关,避免出现原则性错误,特别关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以及个人敏感信息泄露等重大问题。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024年,我局政府公开信息以金塔县政府门户网站为主,同时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型公开平台,围绕企业、群众关注的热点发布相关政府政策信息,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调整优化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增强信息公开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让公众及时了解司法行政工作特色亮点,满足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2024年,“金塔司法”微信公众号订阅1900余人次,发布876篇信息,其中原创343篇,累计阅读12万余人次,被转发各类信息近6000次;“金塔司法”视频号发布视频23条,累计播放65000余次。

(五)监督保障:对拟发布的政府信息,依照各下属单位,各司法所和各股室负责人初审、政务信息管理员审核、分管局领导审发的政府信息公开“三审”流程,依法依规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未经审查和批准不得对外发布政府信息。2024年,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失当引发的负面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关注度不够,政策解读稿件质量仍需进一步提高;二是更新信息稿件不高,原创作品挖掘不充分,各股室间信息整合与协同效应未得到充分发挥

下一步,我继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上级司法行政部门和县委县政府各项工作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一是强化信息公开意识。在制定局信息管理制度的基础上,通过宣传、督促等方法,不断强化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二是丰富信息公开形式。多发布图文结合的公开内容,使信息容更生动直观,尤其在新闻信息上多捕捉现场照片和像。三是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加强规范信息公开的格式、内容,强化严谨、细致的作风,保证信息公开科学、及时、准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