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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日期:2024-11-18 08:26:00 来源: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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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下设内设机构4个,包括: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股)、文化股(文物股)、体育股(广电股)、旅游股。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行政编制7名,工勤编制1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

金塔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文化、文物、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文物、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的文化、文物、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县文化、文物、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工作政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严格依法行政,承担相应责任。

(二)负责推进文化、文物、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三)组织全县性重大文化、体育和旅游相关活动;负责全县重点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设施建设,推进全县全域旅游发展。

(四)负责推进全县文艺事业发展。负责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全县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负责全县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

(五)负责全县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负责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体育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开展数字文化、智慧体育、智慧广电、智慧旅游等数字化建设工作。

(七)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负责全县文物(包括附属文物)管理、保护、抢救、研究及勘探发掘等工作。

(九)组织实施文化、文物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十)负责推进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发展;依法规范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加强行业监管;推进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负责全县文化、体育和旅游非公企业、行业协会、社会团体等社会组织的资格审查、指导建设、服务管理等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文化、文物、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组织查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重大案件,维护行业安全和市场秩序。对各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文化市场执法方面的业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配合完成“扫黄打非”相关执法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文化、文物、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工作等相关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和行业人才引进、教育培训、队伍建设等工作。

(十三)负责全县文化、文物、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全县大型文化、体育、旅游对外交流活动。

(十四)负责对全县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县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

(十五)负责制定落实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产业发展政策,开展与产业有关的企业培育、招商引资、产品研发、项目建设等工作,推进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十六)推进全民健身计划,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建设县级青少年竞赛体系。负责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及监督管理工作。承担体育彩票销售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七)负责全县旅游工作,开展旅游行业质量等级评定及日常监管工作。

(十八)负责全县文化、文物、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安全综合协调、监督管理和突发应急事件的处置工作。

(十九)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通讯地址:金塔县文化街10号

邮政编码:735300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办公电话:0937-4421379

二级机构:

金塔县博物馆,二级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

1.负责征集、收藏文物,负责对馆藏和出土文物进行科学研究。

2.负责采集标本,在本辖区内通过考古发掘、征集、社会和群众捐赠、涉案移交及馆际交流积累藏品。

3.负责藏品的科学管理、科学保护、整理研究、公开展出和提供使用工作。

4.负责举办陈列展览活动,开展社会教育,传播历史和科学文化知识,对人民群众进行传统文化和爱国主义教育。

5.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办公室、保管陈列部、宣教部、管理服务部。

通讯地址:金塔县金塔镇宝塔街22号

邮政编码:735300

办公时间:星期一-星期五,早8:30-12:00;午14:30-18:00。

办公电话:0937-4428972

金塔县图书馆,二级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

(一)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宣传党和政府的政策、法令,向人民群众进行共产主义和爱国主义教育;

(二)为本地区的经济建设和科学研究提供文献信息资料;

(三)传播科学文化知识,提高广大群众的科学文化水平;

(四)搜集、整理与保存文化典籍和地方文献;

(五)开展图书馆学理论和技术方法的研究,对基层图书室进行业务辅导;

(六)在县政府有关部门的领导下,推动本地区各系统图书馆间的协作和协调。

(七)组织开展读者读书指导活动,宣传推荐好书新书,倡导读书风尚。

(八)积极参与实施“知识工程”,努力争取社会各界对图书馆事业的支持和帮助,加快图书馆建设步伐。

(九)努力开辟各种形式的业务延伸服务途径,不断扩大自身实力。

内设机构:办公室、报刊室、图书室、电子阅览室

通讯地址:金塔县宝塔街26号

邮政编目:735300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晚上17:30—19:30

办公电话:0937—4421307

金塔县文化馆,二级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开展文化艺术宣传活动。

2.普及科学文化知识,向广大群众开展社会科学知识和自然科学知识的普及教育。

3.丰富馆办活动内容,为群众提供文化娱乐场所。开展健康、愉快、生动活泼、丰富多彩的群众性娱乐活动。

4.举办文艺培训班、艺术讲座、展览、专栏、文艺演出等活动。

5.组织、辅导群众开展业余文艺创作和文艺活动。

6.繁荣群众业余文化艺术活动。搜集、整理当地民族、民间文化遗产。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逐级申报、传承人管理、培训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理论研究。

7.对乡(镇)文化中心站进行业务指导。

8.建立艺术档案,积极发现、培养、推荐艺术人才和作品。

9.完成主管部门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10.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

内设机构:办公室、业务部、书画创作部

通讯地址:金塔县新城区航天大道58号

邮政编码: 735300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办公电话:4425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