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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局

医疗保障局

日期:2025-12-30 11:12:00 来源:金塔县医疗保障局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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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塔县医疗保障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并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

2.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健全完善大病保险制度。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4.贯彻执行甘肃省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贯彻执行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

5.贯彻执行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贯彻执行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7.负责制订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机构、药店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全县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开展医疗救助,实行“一站式”服务。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9.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职能转变。金塔县医疗保障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要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11.与金塔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金塔县卫生健康局、金塔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宣传、保密、机要、档案、信访、政务公开、文稿起草、督查督办、队伍建设、后勤保障、公车申请等综合协调工作。承担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意识形态、综治维稳、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干部培训、退休干部、群团组织、统计等工作 。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预决算、机关财务、资金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全县医保基金预决算综合管理工作,推进医疗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2.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股。负责拟订全县医疗保障工作规划,执行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制订相关实施方案和细则。健全完善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开展医疗救助,实行“一站式”服务。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负责贯彻执行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执行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3.基金监管和招标采购股。负责拟订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机构和药店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对医疗保障经办进行监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城违法违规行为。负责贯彻执行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并监督。推进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和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通讯地址:金塔县宝塔街7号三楼

邮政编码:7353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8:30-12:00;14:30-18:00

办公电话:办公室 09374522369

经办股室:09374565499,09374425507(居民医保);09374425793(职工医保)

二级机构

金塔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金塔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为财政全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隶属于金塔县医疗保障局。

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药品招标采购等医疗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规划、标准,并做好宣传工作。

2.负责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公务员医疗费用补助、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生育保险业务经办及相关事务性工作。

3.负责参保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维护、待遇支付、费用结算、基金运行分析及风险防控等经办服务工作。

4.负责全县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及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等经办服务工作。

5.承担全县医疗保障、药品采购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工作。

6.与全县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协商签订服务协议,规范医疗保险服务行为。

7.做好参保人员意外伤害调查工作,并配合做好各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医保费用核算等相关事务性工作。

8.配合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及体外诊断试剂的集中采购、配送协调及结算信息核对等工作。

9.做好来信来访等信访接待,提供权益咨询和政策解答。

10.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内设机构:

1.综合股。负责单位日常运转、内外联络和综合协调;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意识形态、综治维稳、法治建设、群团组织等工作;承担信息、机要、保密、档案、信访、文稿起草、宣传等工作;负责财务、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干部教育培训、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承担医疗保障参保人员缴费和待遇的稽核工作;对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和第三方经办机构执行医疗保障政策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并及时上报反馈; 配合做好协议医疗机构医师诚信档案管理工作;建立和规范医疗  保障经办业务流程。

2.待遇保障股。承担医疗保障参保登记、缴费核定、个人账户服务工作;承担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承担全县参保职 工和居民异地就医备案受理及医疗费用结算经办服务工作;负责大病保险、公务员医疗费用补助、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待遇报销的资料收集和审核;做好对参保人意外伤害事故案件发生的现场调查工作,以及对相关意外伤害资料的收集、整理;做好参保人员医疗救助经办工作;与全县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协商签订服务协议,规范医疗保险服务行为;配合做好各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医保费用核算等相关事务性工作;协调定点医疗机构落实好门诊慢性特殊疾病患者的申报确定、就诊和费用报销的经办服务工作;做好医保相关业务报表的统计报送工作。

3.基金结算股。配合做好医疗保险基金收支、核算及基金运行监测、分析和预警工作;执行基金财务和统计报表制度;汇总各类会计、统计报表;做好全县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工作。

4.招标采购股。配合开展全县药品、医用耗材、体外诊断试剂的招标采购,并做好配送协调服务和款项结算监测工作;承担全县药品、医用耗材采购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配合做好全县药品、医用耗材、体外诊断试剂等价格监测、统计工作;配合做好全县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药品日常检查。

通讯地址:金塔县宝塔街7号三楼

邮政编码:7353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8:30-12:00;14:30-18:00

办公电话:综合股 09374522369

经办股室09374565499,09374425507(居民医保);09374425793(职工医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