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12-30 08:26:00 来源: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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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塔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简介:
下设内设机构4个,包括: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股)、文化股(文物股)、体育股(广电股)、旅游股。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行政编制7名,工勤编制1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
金塔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文化、文物、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文物、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的文化、文物、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县文化、文物、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工作政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严格依法行政,承担相应责任。
(二)负责推进文化、文物、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三)组织全县性重大文化、体育和旅游相关活动;负责全县重点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设施建设,推进全县全域旅游发展。
(四)负责推进全县文艺事业发展。负责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全县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负责全县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
(五)负责全县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负责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体育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开展数字文化、智慧体育、智慧广电、智慧旅游等数字化建设工作。
(七)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负责全县文物(包括附属文物)管理、保护、抢救、研究及勘探发掘等工作。
(九)组织实施文化、文物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十)负责推进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发展;依法规范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加强行业监管;推进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负责全县文化、体育和旅游非公企业、行业协会、社会团体等社会组织的资格审查、指导建设、服务管理等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文化、文物、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组织查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重大案件,维护行业安全和市场秩序。对各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文化市场执法方面的业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配合完成“扫黄打非”相关执法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文化、文物、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工作等相关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和行业人才引进、教育培训、队伍建设等工作。
(十三)负责全县文化、文物、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全县大型文化、体育、旅游对外交流活动。
(十四)负责对全县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县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
(十五)负责制定落实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产业发展政策,开展与产业有关的企业培育、招商引资、产品研发、项目建设等工作,推进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十六)推进全民健身计划,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建设县级青少年竞赛体系。负责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及监督管理工作。承担体育彩票销售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七)负责全县旅游工作,开展旅游行业质量等级评定及日常监管工作。
(十八)负责全县文化、文物、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安全综合协调、监督管理和突发应急事件的处置工作。
(十九)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金塔县文化馆简介:
金塔县文化馆事业编制10名,设馆长1名、副馆长1名。 金塔县文化馆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文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把坚持和加强党中央对文化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文化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决策部署。
(二)组织策划各类节庆文化活动、文艺演出、文化知识讲座、培训等群众性文化艺术活动,打造具有示范性的群众文化活动品牌。
(三)开展群文辅导工作,指导群众业余文艺团队建设,培训群众文艺骨干。定期举办文化站长(骨干)、农村实用文化人才培训班。
(四)建立艺术档案,积极发现、培养、推荐培养艺术人才和作品。指导、鼓励文艺工作者和爱好者进行各类文艺创作。
(五)承担书画、摄影、非遗等作品的征集、收藏和管理工作;策划举办各类展览、展示活动。加强与周边县市的文化艺术交流,学习借鉴其他地区的先进经验和优秀文化成果,提升金塔文化的影响力。
(六)承担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工作,收集、整理当地民族、民间文化遗产。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逐级申报、传承人管理、培训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理论研究。
(七)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民族民间文化原生态区的保护及涉及民族民间文化保护与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做好古建筑及特色传统文化和民族文化村落的规划保护工作。
(八)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指导及资料汇总、珍贵实物收集工作,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和数据库;指导、支持传承人开展非遗传习活动,传承和弘扬地方优秀传统文化。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金塔县文化馆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做好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意识形态、综治维稳、法治建设、群团组织等工作;负责单位日常运转,承担制度制定修订、信息、保密、机要、档案、信访、文稿起草、督查督办、财务工作;负责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干部教育培训、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统筹全馆,协调各股室工作,全面保障单位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二)文化活动股。负责策划、组织、实施各类群众性文化艺术活动,包括文艺演出、文艺辅导、文艺精品创作等;组织业务人员深入基层,对群众文艺骨干、文艺爱好者进行辅导培训;举办各类文化艺术公益培训班;组织开展群众文化艺术创作活动,挖掘本地文化资源,创作具有时代特色、地域特色和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作品。
(三)非遗书画股。负责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挖掘、整理工作,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和档案;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和传承人的申报工作;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展示和传承活动;指导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传习所的建设和管理,支持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培养新一代传承人;加强与其他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构的交流与合作,学习借鉴先进经验,推动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开展。
负责收集、整理优秀书画作品,开展书画创作交流活动;举办各类书画、摄影展览,展示本地及省内外优秀作品,促进书画文化的传播与交流;开展书画创作辅导和培训,培养书画人才,提高书画创作水平。
(四)管理股。负责文化馆免费开放、后勤保障、安全生产、消防维保等工作,包括场馆日常维护与维修、剧场设备操控管理;负责文化馆新媒体账号的日常运行与维护等。
金塔县图书馆简介:
金塔县图书馆事业编制6名。设馆长1名,副馆长1名。金塔县图书馆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图书馆工作的方针政策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把坚持和加强党中央对图书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宣传党和政府的路线、方针、政策,向人民群众进行社会主义和爱国主义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收集、整理、保存各类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资源等文献信息,传播文化信息资源。
(三)搜集、整理与保存文化典籍和地方文献,构建符合本地需求的馆藏体系。
(四)面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提供图书借阅、报刊阅览、电子资源查询等公共文化服务。
(五)组织开展读书分享会、讲座、展览、读者读书指导、好书新书宣传推荐等全民阅读活动,倡导读书风尚,丰富公众文化和精神生活。
(六)积极参与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利用数字技术和网络平台促进文化信息资源共享,提高人民群众文化素质。
(七)为本地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文献信息资源服务,努力开辟多种业务延伸服务途径,不断扩大自身服务实力。
(八)开展图书馆理论和技术方法研究,对基层图书室进行业务辅导,推动基层文化服务网络建设。
(九)在县政府有关部门领导下,推动本地区各系统图书馆间的协作与协调,同时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对图书馆事业的支持和帮助,加快图书馆建设步伐。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金塔县图书馆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负责馆内的党务、政务、财务及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协助馆长协调处理各部室间的关系,落实、督办各项工作任务的执行情况和办理情况。
(二)业务股。负责做好图书馆免费开放及全民阅读推广工作,具体做好日常开馆及读者服务工作;做好图书、报刊的借阅管理工作;图书资料的采编、分类、编目、流通、参考咨询等服务工作;地方文献的收集、加工、整理和著录数据库;做好图书馆管理系统、智慧图书馆设备及电子阅览室的管理、维护、运行和开放工作;做好图书馆自动化系统、共享工程、局域网、网站建设的管理和维护;组织实施馆内业务学习、继续教育、技能培训,负责建立与县内基层图书室的业务联系,形成业务指导、交流、沟通、资源共享网络。做好全民阅读活动的策划、组织、宣传、资料收存等工作;做好年度讲座、展览、培训活动的开展及资料整理统计工作;做好馆内消防安全、电梯特种设备等安全管理和维护工作;协助馆长抓好全馆的后勤保障、治安保卫、环境卫生、消防等工作。
金塔县博物馆简介:
金塔县博物馆核定事业编制6名。设馆长1名,副馆长1名。金塔县博物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博物馆藏品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法律法规,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博物馆藏品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征集、收藏文物,负责对馆藏和出土文物进行科学研究。
(二)负责采集标本,在本辖区内通过考古发掘、征集、社会和群众捐赠、涉案移交及馆际交流积累藏品。
(三)负责藏品的科学管理、科学保护、整理研究、公开展出和提供使用工作。
(四)负责举办陈列展览活动,开展社会教育,传播历史和科学文化知识,对人民群众进行传统文化和爱国主义教育。
(五)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金塔县博物馆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单位日常运转,承担信息、保密、机要、档案、信访、文稿起草、督查督办、宣传工作。承担财务、预决算、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意识形态、综治维稳、法治建设、群团组织等工作,负责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干部教育培训、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
(二)保管陈列股。负责文物、标本的调查、征集、整理、研究鉴定、科学保管、编目建档、文物信息采集录入、修复、复制、收藏保管和馆际间藏品调拨、互展及借展提用工作。负责基本陈列、专题展览和临时展览的策划、设计、制作和或改造提升等工作。负责博物馆数字化建设工作。
(三)展馆服务股。负责观众参观讲解接待、讲解员队伍建设、志愿者团队组建管理等服务工作。负责编撰各类陈列展览解说词。负责文创产品的策划、制作、推广、销售等工作。负责培育和组织实施社教品牌活动。负责组织筹备宣传、演讲、征文等活动。负责青少年活动中心和文博体验中心的互动教育及日常组织管理工作。负责门户网站、微信导览和360°虚拟展馆等对外宣传工作。负责馆内各设施设备的服务保障、运行维护、日常监管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