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07-01 14:44:04 来源:政府办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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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政发〔202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单位,驻金各单位:
根据中共金塔县委金组发〔2024〕43号文件精神,县政府决定:
王恒山同志挂职担任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挂职期限为1年(2024年5月至2025年4月);
高文龙同志挂职担任县人民医院副院长,挂职期限为1年(2024年5月至2025年4月)。
以上2名同志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然免除。
金塔县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