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10-15 15:58:15 来源:金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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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政发〔2025〕4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单位,驻金各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聘任:
李建军同志为金塔胡杨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同时:
李建军同志不再担任金塔胡杨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
芦学君同志不再担任金塔县金泰粮食储备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
以上同志任免手续,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办理。
金塔县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