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10-21 16:34:46 来源:金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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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政发〔2025〕52号
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单位,驻金各单位:
根据中共金塔县委金组发〔2025〕84号文件精神,县政府决定:
闫忠明同志任县国防动员办公室主任(兼)、县能源局局长(兼);
米晓辉同志任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兼),不再担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县种业发展局局长(兼)职务;
丁万春同志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
谢虎同志任金塔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副主任(正科级),金塔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北河湾循环经济产业园管理办公室(北河湾循环经济产业园化工产业园管理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县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王雄伟同志任县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主任职务;
陈建国同志任县审计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县人力资源配置中心主任职务;
赵建宝同志任县城市供热燃气服务中心主任,不再担任县城市供热服务所所长职务;
张鑫同志任县城乡建设综合事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县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主任职务;
蔡廷辉同志任县招商引资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葛永刚同志任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站长职务;
王成才同志任县第二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县中学副校长职务;
卢风霞同志任县第二幼儿园园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县南关小学副校长职务;
伏振良同志任酒泉核产业园管委会副主任;
张世永同志任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主任(副科级),不再担任金塔财政所所长职务;
杨榕榕同志任县民政综合事务中心副主任,不再担任县科技馆副馆长职务;
李国帅同志任县民政综合事务中心副主任,不再担任大庄子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赵龙滨同志任县司法综合事务中心副主任,不再担任县公证处副主任职务;
王宗涛同志任县文物保护研究中心主任(副科级),不再担任县农村合作经济服务站副站长职务;
赵旺同志任县大景区管委会副主任,不再担任大庄子镇党群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马维涛同志任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刘兴俊同志任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副主任,不再担任县能源和项目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张立斌同志任县能源和项目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不再担任古城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杨生龙同志任县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副科级),不再担任大庄子镇卫生院院长职务;
雷永生同志任金塔镇卫生院院长(副科级),不再担任古城乡卫生院院长职务;
杨志良同志任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务中心副主任,不再担任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服务站副站长职务;
康文绪同志任县城市供排水服务中心副主任,不再担任县给排水公司副经理职务;
赵志荣同志任县交通运输综合事务中心副主任,不再担任县乡道路管理所副所长职务;
李建锋同志任县交通运输综合事务中心副主任,不再担任县公路运输管理所副所长职务;
高生云同志任县畜牧兽医技术服务中心副主任,不再担任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职务;
刘凯同志任县畜牧兽医技术服务中心副主任,不再担任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职务;
邢利武同志任县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婧同志任县科技馆副馆长,试用期一年;
马鹏同志任东坝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王海霞同志任大庄子镇卫生院院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吴兆泰同志任航天镇卫生院院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付贵章同志任中东镇中心卫生院院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章丽丽同志任西坝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吴越同志任古城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李锐同志任金塔县金宸建交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张德刚同志任金塔县胡杨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赵兴波同志任金塔县金鑫工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同时:
张会荣同志不再担任县国防动员办公室主任(兼)、县能源局局长(兼)职务;
李建忠同志不再担任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兼)职务;
高凌军同志不再担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职务;
杜生俊同志不再担任金塔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副主任、金塔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北河湾循环经济产业园管理办公室(北河湾循环经济产业园化工产业园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裴冬梅同志不再担任县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韩雪梅同志不再担任县审计事务中心主任职务;
丁万春同志不再担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县乡村振兴局局长(兼)职务;
王发廷同志不再担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县知识产权局局长(兼)职务;
张举佼同志不再担任县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职务;
柴艳同志不再担任县政务服务中心主任(兼)职务;
穆天军同志不再担任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魏海峰同志不再担任东坝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王学宝同志不再担任西坝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邓世平同志不再担任县第二中学校长职务;
梁占强同志不再担任县第四中学副校长职务;
马建民同志不再担任酒泉航天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职务;
陈万兵同志不再担任金塔镇卫生院院长职务;
顾生龙同志不再担任中东镇中心卫生院院长职务;
索丽娟同志不再担任航天镇卫生院院长职务。
金塔县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