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6-07-28 10:03:28 来源:金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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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政发〔2026〕4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单位,驻金各单位:
根据中共金塔县委金组发〔2026〕84号文件精神,县政府决定:
樊小龙同志任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服务中心主任,不再担任县发改局副局长职务;
王斌同志任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主任,不再担任县人社局副局长职务;
李锋同志任县城市供热燃气服务中心主任,不再担任金塔县金宸建交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王国燕同志任县大景区管委会主任;
罗正斌同志任县人社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职务;
赵文君同志任金塔县金宸建交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不再担任金塔县金宸建交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康文绪同志任金塔县金宸建交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不再担任县城市供排水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姚俊垠同志任县工信局副局长;
肖海同志任县第三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县第四中学副校长职务;
王发征同志任县解放路小学校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县第四中学副校长职务;
姜有荣同志任县第四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县中学副校长职务;
李耀红同志任县南关小学校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县南关小学副校长职务;
石雪松同志任金塔工业集中区金鑫工业园管理办公室(光电产业园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芳霞同志任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试用期一年; 杨琴同志任县司法局西坝司法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赵玉琴同志任县司法局古城司法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蔺志萍同志任东坝镇综合执法队副队长,试用期一年;
李德民同志任鼎新财政所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杨倩同志任航天财政所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安涛同志任县融媒体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茹建新同志任县教育综合事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闫飞同志任县第四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李东同志任县第三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罗建鹏同志任县第二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蔺力高同志任县第二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朱俊华同志任县南关小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葛怀军同志县解放路小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王立珅同志任金塔县胡杨文化旅游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于磊同志任金塔县金鑫工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冯应伟同志任金塔县金润农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同时:
祁克虎同志不再担任县第四中学校长职务;
闫尚国同志不再担任县南关小学校长职务;
雷丽园同志不再担任县第二幼儿园副园长职务。
金塔县人民政府
2026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