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02-11 10:34:51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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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文件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到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金塔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以“三抓三促”行动为抓手,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不断完善公开渠道、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健全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现常态化、规范化运行。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持续加大信息发布力度。2024年,全县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37558条。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府信息12915条,网站总访问量1450190人次;30个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24643条,总订阅量149300人次。二是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助力县域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积极作用,政府工作更加透明,决策更加科学民主,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对社会治理的参与权得到有效保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发布“回应关切”信息20条。发布权责清单、财政预决算、稳岗就业、涉农补贴、公务员招考、重要会议、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信息855条,不断提升社会服务水平。三是扎实推进政策解读工作。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应解读、尽解读”的原则,坚持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政策解读紧扣政策重点、社会热点和民生关注焦点,从政治背景、出台目的、核心举措等方面着手,提高政策文件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不断提高政策解读质量。文件公布时,相关解读材料与文件同步在政府网站发布,2024年,共解读发布各类政策性文件22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规范建立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流程,精准对接申请需求,落实合法性审查机制,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工作。2024年全县共收到政府和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申请17件,办结14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3件。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因答复引起行政复议6起,其中:终止5起,结果维持1起。行政复议后行政诉讼1起,尚未审结。
(三)政府信息公开管理
金塔县严格落实《条例》相关规定,坚持政府信息依法公开、突出重点的原则,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注重公开实效。进一步强化信息审核,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和“一稿一审”原则,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保障了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及时性、准确性、严肃性和安全性。2024年金塔县在政府门户网站及时主动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全年共废止规范性文件3件、失效4件、现行有效件数28件。同时,定期通报信息发布情况,确保政府信息的质量和水平有效提升。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规范建设以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等为主要内容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一号登录功能,高级搜索功能进一步完善,“县长信箱”和依申请公开登录实名认证。建成长者服务专区,无障碍浏览、适老化模式功能进一步提升。二是强化政务新媒体矩阵监管。全面加强政务新媒体日常监管,政务新媒体开设流程规范,2024年关停政务新媒体账号1个,动态修改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登记信息,确保运行账号信息与系统登记信息一致。完成省市政务新媒体转发信息任务163条,累计转发4727次,政务新媒体宣传效应进一步突显。三是规范政务公开专区建设。依托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等服务事项集中窗口单位以及档案馆、图书馆等公共服务单位设立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政务公开专区,有效促进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截至目前,共设立政务公开专区18个,为办事群众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全年共为群众提供政务公开信息查询220多人次,查询各类信息400多条。
(五)监督保障
一是完善政务公开机制。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20〕82号)和省市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动态梳理26个试点领域、基层领域和村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进一步明确公开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水平。二是切实提升监督保障能力。紧扣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的工作目标,扎实履行职能职责,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制度规程,严格执行上网信息“先审后发”制度,落实保密审查机制、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督促指导。同时,通过人工读网加系统扫描等方式,对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全面监测,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三是抓好问题整改落实。认真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自查,对照相关要求和工作重点逐项检查,查缺补漏,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完善、改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对把握不准的问题及时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汇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加强日常监测和工作指导,着力在规范化、标准化上下功夫,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5 |
3 |
28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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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10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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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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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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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1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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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1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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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261.45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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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2 |
0 |
5 |
0 |
0 |
0 |
17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7 |
0 |
5 |
0 |
0 |
0 |
1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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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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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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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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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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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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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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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3 |
0 |
0 |
0 |
0 |
0 |
3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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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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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6 |
0 |
0 |
0 |
6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1 |
1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务公开工作定位不准。部分政务公开主体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认知程度不够,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不平衡、定位不准,存在公开内容不全面、政务信息和政务公开信息辨识不清、信息发布不够规范等情况。二是政策解读形式单一。政策解读以图文形式居多,视频、H5、动漫类解读较少,解读内容不够通俗易懂,政策解读质量和形式仍需进一步提高;三是政务公开专区建设不规范。部分便民服务大厅、窗口服务单位和公共服务单位政务公开专区建设不规范,工作人员和设备配备不全,相关政策文件更新不及时,不能满足办事群众个性化需求,“政务公开专区”功能作用发挥不够。
下一步,我县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相关要求,多向发力,多措并举,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一是优化政务公开机制。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20〕82号)和省市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动态梳理26个试点领域、基层领域和村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进一步明确公开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水平。二是提高政策解读质效。坚持政策性文件和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丰富解读形式,充分运用视频、动漫等图文并茂的展现手法,使解读信息可视、可读、可感。解读内容全面、详尽、准确,让政策解读信息看得懂、记得住、信得过、用的上。三是完善政务公开专区。“政务公开专区”设置醒目标识牌,专区工作人员、设备配备齐全,政策资料摆放齐全,及时更新,委派专人向有需求的办事群众提供政务公开信息资料查询、业务咨询等服务,提高办事效率及群众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