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08-28 09:25来源: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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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政办发〔2024〕6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金塔县现代设施农业奖补贷款贴息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金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27日
金塔县现代设施农业奖补贷款贴息实施方案
为有效使用上级财政奖补和贷款贴息资金,鼓励农业经营主体运用好财政补助资金,切实推动我县现代设施农业高标准建设、高质量发展,根据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酒泉市2023年现代设施农业建设奖补项目和贷款贴息实施方案》(酒政办发〔2023〕67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向设施农业要食物”的重要指示精神,大力推进设施农业建设,建立“财政补助、主体自筹、银行贷款”的投贷联动机制,充分用好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设施农业建设奖补资金和贷款贴息资金,对县内设施农业建设项目给予补助和贷款贴息支持,奖补资金用于对生产经营主体建设设施农业奖补;贴息资金专项用于补贴因新建、改造、更新设施农业从银行融资的贷款利息支出,不包括设施农业经营主体日常经营周转性贷款利息支出。
二、实施内容
设施农业贴息贷款由县农村信用联社按照独立调查、自主审批、自担风险的原则审批发放。贷款期限由农村信用联社根据项目建设周期、预计现金流情况等合理确定。贷款担保方面落实合法、足值、有效抵押担保,也可采用政策性担保公司等提供保证担保,符合信用贷款条件的可采用信用方式。
(一)贴息范围。对全县从事设施农业投资建设的农户、农民合作社、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进行融资贷款贴息。重点支持投资建设日光温室、钢架拱棚、高标准玻璃温室、集约化育苗中心等设施种植,规模养殖场、屠宰加工生产线等设施养殖和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等融资贷款的贴息。
(二)贴息资金来源及放款时限要求。贴息资金总计700万元,其中中央及省市级扶持资金350万元,县级配套350万元。放款时限为2023年11 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根据借款人的资产、家庭收支状况、还款能力、信用记录的不同,结合担保方式综合确定,每个主体不超过500万元,具体贷款额度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审批确定。
(三)主要用途。对700万元的贴息资金主要分两部分解决设施农业建设及生产中的两大难题。一是用于解决近三年来各乡镇在集中建设规模化、标准化现代设施农业园区过程中,建设主体自筹资金不足需要贴息贷款支持的难题,该部分计划安排贴息资金550万元,贷款年利率为3.65%,全额贴息1年,撬动贷款规模达1.5亿元以上,主要用于新建日光温室、老旧温室改造、钢架拱棚、规模羊场等硬件建设自筹所需资金。二是以种植业和畜牧业为重点,侧重所有设施农业硬件新改建和生产功能提升、畜禽补栏、集约育苗、冷链物流等全产业链建设资金自筹所需,该部分计划安排贴息资金150万元,贷款年利率为4.2-5.0,差额贴息年利率0.5%-1.35%,撬动贷款规模达1.15亿元以上,贷款贴息不超过3年。
(四)贴息标准。一是对农户、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主体,在2023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投资建设,形成固定资产且当年需要支付利息的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给予贴息,根据中央财政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试点等相关政策原则上对单个建设主体的中央和省级财政贴息奖补资金最高不超过20万元。单个贷款主体当年获得的贷款贴息资金总和折算成贴息比例后,不得高于人民银行当年1月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贴息由中央和省市级财政、县财政共同承担,执行贷款年利率为3.65%,贴息1年。二是对于解决全县设施农业建设和生产中资金不足的问题,以种植业和畜牧业为重点,侧重所有设施农业硬件新改建和生产功能提升、畜禽补栏、集约育苗、冷链物流等全产业链建设资金自筹所需,执行贷款年利率为4.2-5.0,差额贴息年利率0.5%—1.35%,贷款贴息不超过3年。
(五)贴息程序。由设施农业投资主体向所在村提出申请,由所在乡镇政府对贷款主体、贷款用途等进行审核后报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审核后向农村信用联社推荐贷款主体。农村信用联社按照独立调查、自主审批、自担风险的原则,审批发放贷款。农村信用联社对现代设施农业贷款执行3.65%的利率。贷款利息由贷款主体先行向农村信用联社支付,后续在实际支付利息额度内,2023年12月贷款主体提出贷款贴息申请,由村委会实地查看实物投资,公示后报当地乡镇政府初审,乡镇政府实地审核后报县农业农村局职能部门审核,最后县农业农村局审核汇总造册后,提交农村信用联社核实确认贷款金额和实际支出利息额度,农村信用联社核实确认后加盖公章,反馈县农业农村局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农业农村局向市农业农村局申请兑付贴息资金,经酒泉市现代设施农业发展政策推进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将贷款贴息资金拨付农村信用联社,由农村信用联社向贷款主体集中支付贷款贴息资金。
(六)其他注意事项。一是严格按照此方案中明确的标准、比例、利率、额度和范围及金塔县政府办公室已印发的《金塔县2023年扶持农业产业贴息贷款实施方案》(金政办发〔2023〕30号)文件规定的流程和要求落实工作。二是对集中规模化设施农业园区且属村集体管理维护,因不具备贷款条件或避免增加村级债务可将分配应贷规模的贴息资金直接补给村集体用于设施农业园区生产设施维护。三是对当年结余贴息资金可结转下年继续按上年贴息贷款政策持续支持现代设施农业快速发展。
三、保障措施
(一)成立领导小组。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主要领导为副组长,县自然资源局、农技、畜牧、农经等业务部门及相关乡镇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金塔县2023年现代设施农业建设奖补项目和贷款贴息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具体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设立办公室,加强协调调度、业务指导,做好日常具体工作。相关责任单位和项目实施地所在乡镇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负责具体工作落实,确保项目工程质量、建设安全及补助资金专款专用;安排农技人员全程做好技术服务工作。
(二)协调配合工作。充分发挥县农业、财政、自然资源、金融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在政策倾斜、资金投入等方面给予全面支持,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项目实施;及时研究解决产业园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县财政部门做好县级配套资金落实工作。
(三)全面指导服务。实行领导干部联系重点项目制度,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协助项目落地,推进项目建设;管理单位要深入项目现场,及时摸清、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并做好项目协调服务。县、乡农业技术人员要深入生产一线蹲点服务,建点示范,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科技培训,全程指导项目实施。
(四)提供技术支撑。金塔县设施农业项目将依托科研院所的技术与资源,汇聚整合全球领先的设施农业高新技术和农业智能装备,融合本区域自主研发成果,为项目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技术保障。对设施生产采用无土栽培模式、标准化智能控制系统,配以熊蜂授粉、数字化联动等高新技术,确保戈壁瓜菜产品实现优质、高产、高效。
(五)严格资金监管。各乡镇、实施主体要切实履行资金使用监管主体责任,加强转移支付项目全过程监管,要严格按照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使用管理资金,强化资金使用过程管理。县农业农村局、经办银行要强化资金监管,严格履行专项补贴、奖补资金兑付责任,不得对贴息、奖补专项资金截留挪用。各乡镇按照要求组织好申报和审核工作,建立工作台账,将相关材料存档备查。对在贴息资金申请过程中帮助申报经营主体弄虚作假、套取贴息资金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程序严肃处理。